這是上個月的事了, 一直沒有機會紀錄一下~

 

作為美國公民, 除了有本美國護照, 有投票權以外, 還有一個奇怪的責任

 

就是當陪審團.....

 

 

當然不是每個人都適合當陪審團成員的~所以就有了這個jury duty的東西存在

 

只要你有駕照, 無論是否為公民或是綠卡或是居留簽證, 都有可能會收到jury duty的通知

 

 

當然如果你不是美國公民, 那只要按照規定回覆說明就可以免除需要報到的規定了, 而如果你是公民, 那很抱歉, 你就是得要on duty

 

何謂on duty? 就是在通知單上面規定的日期前一天晚上開始, 你每天要打電話到指定的號碼查詢需不需要在隔天早上至指定法院報到

 

前一天晚上只能查得隔天是否需要報到, 所以這個動作要為期五天~

 

一次duty都會選上千人on call, 所以有可能連續五天都不會選到你所在的那個group

 

我那週則是在禮拜二晚上打電話回去的時候得知隔天需要在早上7:50報到 (剛好隔天放假)

(上班族勢必得請假, 因為那是法律規定的行為, 如無故缺席是會受罰的)

 

報到後, 所有的人都會被集中在一個大的會議廳裡, 先是簡介jury duty的意義和陪審團遴選過程

 

當天報到的人叫作juror~

 

接著填一些文件, 就開始了我一整天漫長又無聊的等待

 

被通知要報到, 並不代表你就會被選中進入法庭裡當陪審團候選者, 還得視當天有多少案件及庭數來決定

 

當天好像叫了五六組人進去法庭, 要聽取雙方律師簡介案件, 還有當眾要自我介紹和回答律師們的一些題問, 當然如果你有特殊理由無法勝任陪審團成員 (ex. 語言, 外務, 極端觀點....), 在法庭裡也是可以提出的....陪審團成員主要是要選擇中立人士~

 

 

而我不知道是幸運還是不幸, 就這樣整天在那邊上網聽音樂打瞌睡, 等到三點才確定可以解散了

 

所以我也沒被叫進去法庭, 當天的duty就這樣莫名其妙的結束= = (那A安奈...)

 

 

如果被選為陪審團成員, 就表示該案件出庭時間你都得現身在法庭裡, 直到判決下來為止 (可能為期一個禮拜至三個月不等....出庭的時間政府會給你大約$16/hr的薪水...所以很多退休或無業的本地人還蠻喜歡被選為陪審團的)

 

這邊的大公司基本上都會給員工給薪假期去當陪審團, 不過各公司規定不一, 像我們醫院只會給五天的有薪假, 其它的得拿我們自己的假去抵.....這還蠻划不來的....

 

 

總之就是個很奇特的經驗, 而且竟然還遇到醫院的同事.....接下來12個月都不會再被選上要服jury duty, 12個月之後又是隨機取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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