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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來不覺得我會有需要開車的一天,來到LA之後才知道沒車等於沒腳的道理,對於開車,我也是有滿腹的辛酸史...

第一次開Local的道路到USC,就被警察攔下來,因為我的車牌還沒註冊,然後我媽因為手癢,把暫時車牌從前窗玻璃拿下,警察以為我這台是贓車,所以開了我一張罰單,還得去交通法院一趟.

第一次自己從家裡開高速公路到USC,回程時遇到LA難得一見的豪雨,高速公路上的燈都停電,雨下的前方視線完全看不到,最後自己怎麼開回去的,我到現在還是很莫名奇妙.

有一晚上完課後大概九點半左右,回家的路上驚見110往91的交流道竟然封閉,就像你回到家發現家門變成一道牆的道理,當時對其他替代道路也不熟,就這樣一路開到快海邊的Long Beach city,打電話回家爸竟比我還慌,後來我就隨便在local亂開找高速公路的交流道,竟也這樣被我找到.平安開回家..真的很驚魂...

最慘的一次,是某個早上去學校上課,當時是開到110往LA downtown,交通尖峰時段,我的車突然全部的燈同時亮,沒有幾秒鐘後時速從110KM開始急速下降,我當時趕快按下緊急燈然後趁剩餘的速度開到路肩停下來,還是老天保佑,如果當時再晚一點,我就會被後方的來車追撞,這種拋錨的經驗,我到現在想起來還是會頭皮發嘛.

開車雖然方便,但要負擔著很大的危險,我曾經在高速公路上看到火燒車,還有連環車禍(有看到蓋白布的那種..) LA的交通在美國算是很亂的,因此難度也比較高,加上高速公路四通八達,車速都很快,有些人根本不敢開高速公路.

要會開車,得要先練好膽量才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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